1、管理方麵
市場機製處於條塊分割狀態。施工、建設、監理、設計單位習慣於現澆的模式,對後續的工作,有問題才解決,對質量的預控能力不足。預製構件的深化設計與現澆部分融合度不高;施工單位對構件綜合性能缺乏相應指導能力,統籌不足;而構件廠缺乏對產品的綜合設計能力,對預製構件的節點連接基礎研究不夠深入;對節點連接、抗震等考慮不周,導致產品被動適應市場,對裝配式發展形成嚴重的障礙;構件拆分需要提前進行,拆分不合理對項目的經濟性、順暢性以及最終的工程質量產生負麵影響,而目前的市場難以與之很快適應。
質量責任界麵有待進一步理清。裝配式建築施工質量生產綜合管理規範缺失,參建各方相關管理職責、製度,管理工作標準、流程不夠明確。裝配式建築需要各單位緊密配合,正由於市場運行機製方麵,設計、施工和構件企業、深化設計單位處於條塊分割狀態,導致質量責任界麵不夠清晰。如出現滲水現象,責任是設計、施工還是構件廠,目前還沒有成熟的確認方式。
管理體係難以很快與之適應。裝配整體式工程,對項目的整體性和管理的協調性要求很高,這對相關企業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而目前的管理體係,仍處於“現澆”管理階段,在設計、構件生產、施工前後之間缺乏整體的思維和管理方法,管理體係需要結合 BIM 技術、智能化管理等手段,進一步提升。
2、技術方麵
技術缺乏係統性、整體性。裝配整體式住宅質量難保障,不僅是預製構件的組裝問題,還涉及如水電安裝配套技術、運輸工具、吊裝技術、固定連接技術等
諸多因素。這些技術雖然現在已經成熟,但是,更需要的是這些技術的集成和配套,由於標準化程度不高,影響了配件、配品的標準化和配套技術的集成,阻礙了質量的提高。
配套的規範標準體係仍缺失。在現場實際操作方麵,現行的安全專業技術標準與裝配整體式施工結合仍不足,在安全防護、模板支撐、腳手架、機械機具管理等方麵仍不健全。裝配式的質量檢查、驗收和管理不少是套用現澆結構。如對套筒連接仍缺乏完善的檢查手段,對灌漿密實程度缺乏必要的保證措施和檢查手段。
3、設計方麵
技術缺乏係統性、整體性。裝配整體式住宅質量難保障,不僅是預製構件的組裝問題,還涉及如水電安裝配套技術、運輸工具、吊裝技術、固定連接技術等
諸多因素。這些技術雖然現在已經成熟,但是,更需要的是這些技術的集成和配套,由於標準化程度不高,影響了配件、配品的標準化和配套技術的集成,阻礙了質量的提高。
配套的規範標準體係仍缺失。在現場實際操作方麵,現行的安全專業技術標準與裝配整體式施工結合仍不足,在安全防護、模板支撐、腳手架、機械機具管理等方麵仍不健全。裝配式的質量檢查、驗收和管理不少是套用現澆結構。如對套筒連接仍缺乏完善的檢查手段,對灌漿密實程度缺乏必要的保證措施和檢查手段。
4、預製構件及運輸
預製構件質量和供應能力仍需要進一步的提升。相對於現澆體係的混凝土,預製構件可供選擇的廠家比較少。預製構件具有結構形式複雜、外觀質量和尺寸精度要求高、預埋件和預留孔的數量多等特點。現在在上海大規模推廣裝配式住宅的情況下,很多轉產的企業模具質量很難保證,現階段還無法實現誤差從“厘米級”到“毫米級”的跨越。同時在某些工地預製構件還存在構件標識不清楚、粗糙麵設置不到位、鋼筋留置不規範等問題。
高效的物流體係尚未建立。物流係統對裝配式推廣相當重要,高效的物流係統可以保證構件及時供應,減少二次搬運,減少預製構件的損壞,降低運輸和安裝成本,提升安裝效率,對提升裝配式的最終質量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。當前,物料運輸係統還不夠發達,不當的放置導致運輸過程中的損壞還比較多,構件廠、運輸過程和施工現場的銜接還不夠,運輸成本還比較高,不少項目出現構件來了沒處放、安裝時構件放置的位置、次序影響安裝和施工進度,施工效率不高。在實踐過程中,浦東不少項目通過製定構件供應計劃、並與施工方案緊密結合,對預製構件采用“用一層備一層”,即現場備足一層預製構件,以備構件供應不上使用。隨著運輸和現場的銜接越來越順暢,一些項目可以做到預製構件到現場直接吊裝和安裝,有效減少構件現場堆放和二次搬運,降低了成本,提高了運輸和安裝效率,保證了構件的安裝質量。
5、施工方麵
節點及灌漿施工不到位。一是結構結點處鋼筋穿插數量多,易打架,施工中不能準確實現設計對鋼筋位置的要求,造成有效高度降低、保護層厚度不一、鋼筋間距不能滿足規範要求、鋼筋錨固長度不足等問題,影響結構的功能。二是鋼筋混凝土成型中常用的模板多次使用後板縫較大,易漏漿,尤其結點處模板連接更為困難,難以保證結點尺寸,漏漿更突出。其結果是造成混凝土表麵蜂窩、麻麵、露筋,甚至出現大的空洞。三是結點處由於鋼筋密集,振搗尤為困難,易使結點處的剛度和強度降低;四是灌漿不夠密實。現場灌漿未按規範要求設置分倉縫的情況不少,灌漿密實度難以保證。
抗裂、防滲等措施不力。如預製板沿鋼筋方向產生豎向裂縫、安裝完畢後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產生裂縫等;預製外牆板等處的防水薄弱點滲水等質量通病依然存在;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孔洞未有效封堵,為日後給水的滲漏提供了大量的空間。
6、現場監管方麵
監理、監督措施有缺位現象。采用預製構件,要求監理單位采取駐廠監造、巡回監控的方式,但現實是,由於構件供應緊張,實際監理很難到預製構件生產單位對構件生產質量進行管控。由於裝配式建築不像現澆,在混凝土澆築前監督人員到現場,對是否符合圖紙和規範要求,可以“一目了然”,而裝配式建築缺乏這樣的質量控製點,比較分散、隱蔽,總體監督檢查困難,短時期內監督人員很難適應。
7、人力資源方麵
目前不少開發商缺乏熟悉裝配式管理流程的項目負責人,設計單位缺乏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係統總體集成的“總設計師”,施工單位缺乏與現場管理相適應的實踐經驗豐富的項目經理,現場的技術管理人員對施工流程不夠熟悉,能熟練操作的技術工人更是緊缺,熟悉裝配式問題和流程的監督人員仍非常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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